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彩云)新“国九条”背景下落地的退市新规实施已一月有余,截至6月6日收盘,沪深两市已有33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20多家风险警示股票多日低于1元,面临交易类退市风险。
日前,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就近期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ST、退市情况答记者问。郭瑞明表示,根据市场规则,每年4月30日年报披露结束后,问题公司的股票会因各种原因被实施ST或*ST,包括财务数据不达标、大额资金被大股东占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按照4月底新修订的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今年的主要变化是,为严惩造假行为,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但未达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将被实施ST,目前已有7家。
郭瑞明强调,ST、*ST制度的目的是向投资者充分提示上市公司相关风险,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撤销。其中,ST为“其他风险警示”,不会直接退市。
“2023年全年退市47家,退市新规设置了一定过渡期,预计短期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郭瑞明介绍,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退市前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产生损失的,证监会支持投资者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将引导和支持投资者积极行权。
据了解,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近期已通过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起诉多家存在违法违规的退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2家已获一审法院胜诉判决,5家已获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