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教育部颁布一则通知:但凡暑期出现学生溺亡事件的班主任,永远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以及晋级,并且还要视具体情况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通知一出,即刻引发网友热议:学生假期的安全问题是不是班主任的责任?班主任的职责范围到底是多大?近年来,班主任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职责,不仅是学业还有学生的安全问题。这种职责渐渐地从校内延伸到了校外,让很多教师苦不堪言。其实,教育责任也要有边界感。
诚然,班主任确实肩负着对学生开展包括防溺水在内的各类安全教育之责,需确保学生明晰并认知各类活动所存在的风险。然而,在暑假期间,学生的直接监管责任主要在家长,若班主任在上学期间已然进行过安全教育,那么暑假期间学生溺亡又岂能将罪责强加于班主任头上呢?有网友戏谑,难道说有人犯罪就得将教过他的老师全部抓起来;有人遭遇车祸就要让交警赔偿,且让交通局全员受处分吗?这种做法是否太不合理。
从学生遭受欺凌,到学生抑郁自杀,再到学生假期溺亡,学生的种种安全问题皆被视作班主任的责任,班主任未免“管”得有点太多。从学业的提升到品德的培育,从校内活动到校外安全,每一处细节均沉重地压在他们肩头。这种无限责任所带来的压力,致使班主任的神经始终紧绷。这可能导致班主任们心力交瘁、身心俱疲,甚至对他们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与投入产生影响。班主任亦不过是平凡之人,他们既不会七十二变,也无法分身有术,这样直接将暑假期间学生溺亡的责任归咎于班主任显得过于片面,亦缺失应有的边界感。如此持续下去,必将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造成负面影响。
应当“减负”的不单是学生,班主任同样需要。班主任的核心任务在于教书育人,不应让那些与教育无关的规定与活动将班主任压得透不过气来。班主任身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需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成长发展。班主任的工作本身便充满挑战与困难。这种无限制扩大的责任划分,甚至采用“永不评优晋级”这样的极端手段,极大地增添了班主任的负担,也让教育变得越来越没有边界感。
众所周知,学生的教育和安全,需要家校共同负责。校内校外,责任划分明确,而不是单纯地把学生的一切都交给学校,交给班主任。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生的安全诚然是教育的重中之重,但责任的划分必须合理且公正。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家庭以及社会三方共同的责任,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校园环境;家庭切实承担起日常监管的责任;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三方厘清各自的职责范围,才能真正做到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给班主任们更多理解、尊重与爱护,莫让师者寒心,也让教育回归教育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