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犯什么法
(1)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2)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上述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什么是财务造假?
财务造假指的是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用各种欺诈手段在会计账务中伪造或变造会计事项,掩盖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的行为.
财务造假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财务造假犯什么法?很显然,在上文内容中小编老师引用刑法的条例给学员们介绍涉及到财务造假的后果,这里大家应该知道财务造假犯的就是刑法,但是在现情况中,除了刑法外还有很多一些财务法条例也会对此财务造假都有明文规定的.所以小编老师建议大家在财务工作中最好还是遵纪守法,不要做一些违法法律的规定.如果你们对一些情形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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