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销售货物.这包括销售有形动产,如电力、热力、气体等.
销售劳务.这包括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这包括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产品采购、原材料采购、加工维修服务、劳务派遣等.
销售不动产.这包括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
销售无形资产.这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转让.
进口货物.这包括从国外进口的货物.
此外,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包括以下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以及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这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哪些发票上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这是最常见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类型.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这类发票主要是针对进口环节产生的增值税.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现行规定为9%)计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时,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也可以进行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增值税发票都可以抵扣,抵扣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且符合规定的抵扣时限等.此外,一些特定情况下取得的发票也不能抵扣,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等.
以上详细介绍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也介绍了哪些发票上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如本文所讲.增值税可以抵扣的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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