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
委托关系与代理关系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1)代理关系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
(2)而委托关系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
2、效力范围不同:
(1)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而委托关系仅仅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如何区分代理与委托?
委托,指的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办理特定事务的行为;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委托和代理两者的区别:
1、产生的依据不同.
2、法律后果不同.
3、行为性质不同.
委托和代理,既可以同时存在,也可以分别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以上详细介绍了代理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在哪里,也介绍了委托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以及如何区分代理与委托.代理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在于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二者的效力范围也不同,同时法律依据也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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